委设施处、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市公路处、市高速处、市养护处、公交集团: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9〕1号),委安委会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14日
(联系人:罗序高;联系电话:24539347;邮箱:jwajc@126.com。)